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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人名称可以不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即可。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委托代理人,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结算时限超过6个月,不属于中建股份项目承接底线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