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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人违反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人违反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如需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用“投标文件”袋单独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袋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相应内容。“投标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并按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无需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