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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报价评审办法》第十六条中的造价人员是对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和原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造价人员的统称。
详细评审中的单价遗漏的处理、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的处理需设置的偏差幅度值,可以不按《报价评审办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设定。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金额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
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明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的计税方法。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无明确要求时,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由于投标报价可能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税方法,在投标报价评审时要区分不同的计税方法分别评审。
在招标人设置单价遗漏评审、不平衡报价评审的偏差幅度时,应在《报价评审办法》规定的偏差幅度范围内,适当取定较低的偏差幅度。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原则上人数不少于4人。
投标报价评审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①评审准备;②初步评审;③低于成本评审;④详细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