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被审计人员的调任、降职、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依据。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审计组应整理汇总项目有关资料,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归档资料包括审计通知、审计方案、被审计单位重要事项承诺书、审计人员保密承诺书、审计对象述职报告、印发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正式报告的文件、审计对象和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以及审计小结、取证表等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应根据印发的审计报告有关意见,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部门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后续审计。
审计组撤点前要将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的取证表交被审计单位签收存档。
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5个工作日前下达给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特殊情况下,可在审计进点时送达),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包括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被审计单位是指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主体,即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期间的任职单位。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①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②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③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④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⑤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⑥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