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贴现票据相关影像纳入会计营运电子档案保管,保管期限为业务办理完成后()。分行可登录会计营运电子档案系统查询电子档案。
针对已完成贴现信息登记的票据,系统自动检查贴现机构的票据保管机构参数,如集中保管机构非本机构则推送“贴现票据上缴”待办任务至贴现票据入库机构。票据保管人员应不晚于()领取待办任务、核对票据实物,办理已贴现纸票上缴。
新增票据权属机构参数()生效,删除票据权属机构参数()生效。
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完成商业汇票权属初始登记后,()撤回已登记的贴现信息或初始权属,()进行贴现发放账务抹账处理。
贴现机构应指定专人每日核对前一工作日已办理的贴现票据信息登记情况,对系统尚未自动登记贴现信息的票据,应通过“内部管理-票据交易-票据信息补充登记”路径,办理贴现信息补充登记,确保不晚于票据贴现()完成贴现信息登记。
业务部门完成贴现放款审批后,系统推送“贴现票据背书”待办任务至贴现票据入库机构。贴现票据入库机构营运人员应不晚于()更新贴现票据背书影像。
根据票据贴现预收利息,全额在《涉税及开票信息登记簿》登记交易信息及涉税信息,允许向贴现申请人或付息买方客户开具()。
拟贴现票据确认入库后,营运人员应通过“内部管理-物品-调入-代保管票据”路径,选择()功能,向承兑行发起大额支付系统查询,确认票据信息、止付情况及他行查询情况,并根据承兑行反馈的查复信息进行查复确认。
票据贴现和转再贴现本金采用()核算
客户贴现(下称贴现)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票和商票)的持票人在(),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交行的票据行为,是交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