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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四条,当客户关闭名下最后一个电子渠道时,该客户电子银行自动关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四条,当客户撤销已开通的电子渠道中的最后一个账户时,该渠道自动关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四条,客户在统一柜面申请追加其他电子渠道或追加电子银行账户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任意一张已签约账户凭证和所需注册的账户凭证,选择需要追加的账户或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四条,客户在统一柜面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任意一个已签约账户(存折/卡)凭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四条,客户可以在全国任意一家营业网点申请办理电子银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注销等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数字人民币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六十九条,办理个人和对公钱包暂停/解除暂停非柜面交易时,采用本地授权形式进行授权,支持全国所有营业网点办理此交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数字人民币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五十六条,紧急止付截止时间为系统执行时间+48小时。支持对本行未注销钱包进行紧急止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数字人民币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二十三条,个人钱包在挂失状态下不可进行资金出金交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数字人民币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十一条,钱包状态为正常时,支持添加银行卡;待添加的银行卡持卡人与钱包所有人可以不为同一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操作规程汇编——数字人民币业务分册(2025年修订版)》第十条,已注销的钱包不能重新启用。注销后个人钱包与银行卡的绑定关系自动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