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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总行负责牵头辖内业务库现金运营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考试、资格认证等工作,牵头辖内业务库现金运营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现金运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评价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六条,自管模式是指上级业务库与所辖机构发生现金等实物调拨时,现金实物处理机构与库存现金余额变动机构非同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六条,代管模式是指上级业务库与所辖机构发生现金等实物调拨时,由库存现金余额变动机构完成现金实物的处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六条,采用集约化方式开展现金运营业务的业务库按照现金调拨过程中的现金实物处理机构是否为库存现金余额变动机构,分为自管模式和代管模式两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六条,直接调拨模式是指上级业务库与所辖机构发生现金等实物调拨时,上级业务库代替被代理机构在系统中办理现金调拨业务,但库存现金余额不发生任何增减,库存现金余额增减反映在被代理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六条,代理调拨模式是指上级业务库与所辖机构发生现金等实物调拨时,上级业务库库存现金余额发生相应增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四条,对外付出现金不必全额清分,不对外支付不宜流通币,不误收、误付假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四条,办理现金、贵金属业务一笔一清,可以将多笔业务合并,系统登记余额必须与实物相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四条,办理现金运营业务应遵循先付后收,日清日结。一笔一清,账实相符原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三条,现金运营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现金实物的收付、兑换,调剂、提存、解缴,整点、清分、保管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