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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检查方式或检查要点等不符合要求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未按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的,应积分值3-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其他违反印章、营业执照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营业执照管理 违反营业执照管理规定,未及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积分值1-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 印章管理 未建立检查机制,未对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 印章管理 违反行政印章使用和保管规定,工作流程存在瑕疵,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积分值1-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 其他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生产测试权限未严格分离,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积分值1-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 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防火墙策略配置与实际业务需求不相符的,应积分值4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数据分析相关人员未签订安全保密协定的,应积分值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