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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协助查冻扣管理 违反司法查冻扣管理规定,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处理不规范,如协助查询、冻结/解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要素不齐全或与相关法律文书内容不符等的,应积分值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协助查冻扣管理 违反司法查冻扣管理规定,扣划机关与原冻结机关不符,未按规定提供双方协商处理意见等相关证明的,应积分值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协助查冻扣管理 违反司法查冻扣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办理解冻结业务,造成解冻结机关与原冻结机关不符的,应积分值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其他违反监督检查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未按频次或要求进行履职、尽职检查,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检查方式或检查要点等不符合要求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检查管理规定,未按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的,应积分值3-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其他违反印章、营业执照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