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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票据承兑、直贴无需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严禁为票据业务量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客户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票据业务全面纳入信贷统一流程管理,由总行集中办理贴现,不得对分支机构转授权。
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票据业务纳入信贷业务统一授信总体框架,票据承兑全额占用开票企业授信额度,直贴业务同时占用承兑行和贴现申请人授信额度,不得以承兑行授信代替或简化对贴现申请人资信的审查。
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票据承兑业务担保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理财产品投资款)可以来源于贷款或其他债务性资金、直贴资金。
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可以办理异地企业票据承兑和直贴业务,属于长三角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各农商银行应建立名单,实施名单制管理。
根据《关于实施票据业务八条禁令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严禁为省内无分支机构的银行承兑的票据办理直贴,严禁与财务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开展转贴现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在3家以上农商银行贷款客户统一授信集中管理的通知》,参贷行对日常风险排查和贷后检查中掌握的客户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牵头主办行,确保信息在参贷行间共享。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在3家以上农商银行贷款客户统一授信集中管理的通知》,参贷行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主办行开展贷后检查和风险处置,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要求和贷款具体情况,切实加强贷后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在3家以上农商银行贷款客户统一授信集中管理的通知》,参贷行要服从大局,严禁擅自行动,严格按照工作组安排,及时参加会议、落实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措施、报告风险排查处置情况等。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在3家以上农商银行贷款客户统一授信集中管理的通知》,牵头主办行联合参贷行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对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贷款担保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