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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GB/T 1.1-2020,核心技术要素是各种功能类型标准的标志性的要素,它是表述标准特定功能的要素。标准功能类型不同,其核心技术要素就会不同,表述核心要素使用的条款类型也会不同。
依据 GB/T1.1-2020,按照功能可以将标准内容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功能单元要素。标准中要素的内容由条款和/或附加信息构成。规范性要素主要由条款构成,不包括附加信息;资料性要素由附加信息构成。
按照 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标准时应在选择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的基础上确定标准的预计结构和内在关系。
依据 GB/T 1.1-2020,标准内容的表述宜便于直接使用,并且易于被其他标准引用或剪裁使用。
依据 GB/T 1.1-2020,起草的标准与现行有效的标准之间宜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和不必要的差异。为此,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的规定应集中在一项标准中。
依据 GB/T 1.1-2020,基础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促进相互理解;技术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保证可用性、互换性、兼容性、相互配合或品种控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保障健康、安全,保护环境。
依据 GB/T 1.1--2020,起草标准时需要考虑标准编制目的,并以确认的编制目的为导向,对标准化对象进行过程分析,识别出标准中拟标准化的内容或特性,从而确保规范性要素中的内容是为了实现编制目的而选取的。
依据 GB/T 1.1-2020,对于需要写入试验方法的标准结构,如果试验方法适用于广泛的产品,编制成试验标准;适用于某类产品,编制成分为若干部分标准的试验方法部分;适用于某产品的具体特性的测试,编写成产品标准中的“试验方法”要素。
依据 GB/T1.1-2020,起草标准时宜遵守以下总体原则: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和当前市场情况,认真分析所涉及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在准确把握文件发布者、文件使用者和文件编制目的的基础上,明确文件的类别和/或功能类型,选择和确定文件的规范性要素,合理设置和编写文件的层次和要素,准确表达文件的技术内容。
依据 GB/T 1.1-2020,编制标准的目标是通过规定清楚、准确和无歧义的条款,使得标准能够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并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且易于应用,从而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