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5号文)规定,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外,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 )审核。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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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400万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资金的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其中使用预算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8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只要是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的项目,都必须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的监理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必须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