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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应书面或口头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拟中标人的,应当重新公示拟中标人。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人自行决定开始招标活动,并承担因项目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都应当具备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技术复杂工程或者大型工程。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综合管廊工程属于技术复杂工程。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招标人未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条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少于3家除外)的,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