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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使用党徽或党徽图案?答题要点:()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79.《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应当使用党旗?答题要点:()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的会议室。
78.《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使用党旗?答题要点:()召开党员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攻关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一线的党组织阵地、党员突击队等;()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除上述情形外,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情形使用党旗图案。
76.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迟迟不将组织关系转至新的工作单位如何处理?答题要点:()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应按规定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新的工作单位;()对离开原单位后,迟迟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组织应催促他抓紧办理。经多次催促仍不办理的,党组织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办理;()经批评教育仍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情况有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如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7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所去单位变动应当怎样处理?答题要点:()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碰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发生党员所去单位与介绍信写明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时,接转单位党组织应对介绍信进行鉴别();()如确系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工作疏忽所致,或本人在调动过程中变换了所去单位,并有其他文件证明,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以接收,一般不要退回,但应在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情况;()如必须退回查对和换转,原党组织应予及时办理。如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为支部()等无权直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其组织关系应经上级党委转办。
73.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调动工作和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是什么?答题要点:()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一般不要调动工作,因为原单位党组织对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对他进行教育和考察;()如果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动,或符合人才流动政策,本人要求流动,原单位组织应予以同意并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有关单位党组织也应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原单位党组织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将该党员受处分的情况和留党察看的起、止时间通知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继续加强对其教育和考察。
7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及要求有哪些?答题要点:()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70.《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履行哪些职责?答题要点:()基层党委履行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党小组应当落实党支部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69.《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答题要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68.《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具有哪些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答题要点:()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