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92.李某为甲医院颌面外科主任医师,应邀到乙医院为一颌面创伤患者会诊手术。在术中由于疏忽大意违反诊疗规范,致使患者面部畸形愈合。对于该医疗行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
A
甲医院
B
乙医院
C
李某
D
甲医院和李某
E
乙医院和李某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E
解析:
这道题涉及到医疗事故责任的问题。在医疗事故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和医生本人。在这个案例中,李某作为甲医院的主任医师,被邀请到乙医院为患者会诊手术。在手术中由于疏忽大意导致患者面部畸形愈合,这是明显的医疗事故。因此,根据医疗事故责任的规定,甲医院和李某都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就好比你去一家餐厅吃饭,如果服务员把你点的菜搞错了,那么责任既可以归咎于服务员个人,也可以归咎于整个餐厅。因为服务员是代表餐厅提供服务的,所以餐厅也要对服务员的行为负责。在医疗事故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医生的行为会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甲医院和李某都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知识点:
会诊疏忽致畸形,乙院李某共担责
题目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