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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选择题
80
单选题

58.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 )

A
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
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
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
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关于公证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及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下面逐项解析选项,并说明正确答案的理由。 **A项: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该选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保全证据属于公证机构的法定业务范围之一。同时,《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司法实践均明确,对电子数据(如网上交易记录、网页内容、电子邮件等)进行证据保全,属于公证机关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因此,公证机关不得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此类申请。只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材料齐全,公证机关应当受理。故A项不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B项: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该选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人身关系的公证事项(如收养关系、婚姻状况、遗嘱等),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此外,《公证程序规则》也明确规定,财产分割、赠与中涉及重大人身或财产权益处分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申办,特别是赠与合同若涉及不动产或重大财产,通常要求本人到场。因此,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上述部分公证事项,公证机关有权拒绝接受委托办理的申请。故B项表述错误,不符合《公证法》规定。 **C项: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该选项正确。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由此可见,公证机关不仅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如材料是否齐全、签字是否真实),还必须进行实质审查,即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这体现了公证制度的预防纠纷功能和公证书的高法律效力。因此,公证不能停留在形式审查层面,而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实质审查。故C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D项: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该选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若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然而,法院并无权力“撤销公证书”。公证书的撤销权属于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后可撤销或更正。法院只能决定是否执行,不能直接撤销公证书。因此,D项中“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的说法超越了法院职权,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C。** **核心知识点总结:** 1. 公证业务范围包括保全证据(含电子数据),公证机关不得无故拒绝。 2. 涉及人身关系的公证事项(如收养、遗嘱等)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 3. 公证机关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仅要审查材料的形式要件,还需审查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4. 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有权裁定不予执行,但无权撤销公证书;撤销权属于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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