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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明确“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地下停车位充电设施电力电缆宜采用地埋的敷设方式,敷设方向一般平行或垂直于车道。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标志,采用多种形式的标志标明下有电缆管道,标志应与小区环境协调。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地上停车位充电设施电缆通道沿小区内道路建设,宜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也可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方式。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充电桩电能计量箱箱体外壳选用纤维增强型不饱和聚脂树脂材料(SMC)。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能计量箱宜采用12位型、9位型、6位型、4位型。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能计量箱之间供电,可通过加装低压电缆分支箱方式连接,也可以在电能计量箱之间串接。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别墅或自建房屋安装个人充电桩,不得与居民生活用电的计量装置混用,应分别设立两个产权分界点接入公用电网,并按照不同电价类别,单独安装电表。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对于独立或联排住宅等房屋建筑,可设置单体计量箱。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对于居住区地下停车位,宜设置多表位集中计量箱或计量间,多表位集中计量箱或计量间,应按照防火分区集中布置,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