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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要求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要求纳入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范围,同时,将执行情况纳入竣工综合验收范畴,组织()、()、供电企业等单位参与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计量表箱(含)至公共电网侧电力设施移交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明确“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地下停车位充电设施电力电缆宜采用地埋的敷设方式,敷设方向一般平行或垂直于车道。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标志,采用多种形式的标志标明下有电缆管道,标志应与小区环境协调。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地上停车位充电设施电缆通道沿小区内道路建设,宜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也可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方式。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充电桩电能计量箱箱体外壳选用纤维增强型不饱和聚脂树脂材料(SMC)。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能计量箱宜采用12位型、9位型、6位型、4位型。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电能计量箱之间供电,可通过加装低压电缆分支箱方式连接,也可以在电能计量箱之间串接。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别墅或自建房屋安装个人充电桩,不得与居民生活用电的计量装置混用,应分别设立两个产权分界点接入公用电网,并按照不同电价类别,单独安装电表。
《国网营销部关于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配建政策的通知》(营销营商〔2023〕48号)明确:对于独立或联排住宅等房屋建筑,可设置单体计量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