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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实现重大项目“跨省办”。建立电铁等重大跨省项目“()、()”的办电服务新模式,统一业务标准、收资要求,实现一省对接、多省协同,提供高质量业扩报装全流程服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推行电力业务“跨省办”。推动低压高频业务“跨省办”。依托营销2.0系统、“网上国网”平台,实现全网范围内电力客户基础信息互联互通,统一低压缴费、更名、信息变更等高频业务办理要求,明确业务规则,开放统一受理入口,实现()受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满足多样化用电场景。针对灌溉、压铡、电烘干等“()、()、()”用电需求,创新报装服务,因地制宜集中提供供电设施扫码共享用电,解决分散用电电网延伸不足、容量不足问题。探索临电租赁、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满足偏远地区小容量、短时间、低频次用电需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快接网工程实施,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并尽并”。主动服务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提供()、批量结算等服务。推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发布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和受限区域,引导有序报装。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乡村地区无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等问题,精简客户办电资料,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完善乡村房屋确权信息,实现线上获取,支持“()”在乡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提高乡村地区办电便利度。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对于供电公司直供、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存量居住区充电设施报装“三零”服务全覆盖。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2023年,推动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供电公司直供、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安装条件的存量居住区充电设施报装“三零”服务全覆盖。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化政企协同联动。建立政企联席会商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办理资金拨付、涉电审批等事项。开展契约签订,与政府明确()、()和(),与客户约定报装容量、内部受电工程建设时长、投产后负荷水平,明晰各方权责。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前做好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城市发展、道路规划等因素,提前预留电源点及路径通道,引导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建设()、()。超前对接项目需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推动10千伏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提速。优化项目立项机制,加强与电网规划衔接,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项目采用“随到随安排”方式,全面提升立项效率,政府委托电网建设项目可单独按区域建立项目包后进行匹配。全面推广10千伏配套电网工程()、实现()、()一体化,提高项目前期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