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10.某村委会举行村主任候选人演讲大会,吴某在演讲时,演讲台下的村民王某及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扰乱会场秩序,致使吴某不能正常演讲,大会不能正常进行,现该村已推迟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考察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治管法23条第一款第(5)项以及第二款之规定,聚众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选举时,聚众以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砸毁选举设施等手段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村委会的选举换届时很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举行的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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