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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
单选题

86.李某与赵某发生矛盾,各纠集数人在中心广场斗殴,造成斗殴人员轻微伤。下列关于案件定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以聚众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以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处罚
D
以结伙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结伙斗殴的行为区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结伙斗殴,主要是指行为人处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争风吃醋或者其他动机,纠集或者参加有多人组成的团伙与另一同类团伙互相殴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中双方各纠集人员结伙斗殴,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条款中结伙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且题干表述无法认定达到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标准。所以A答案正确。(2)《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纪要》的通知中规定聚众斗殴罪是1997年刑法修正案从流氓罪分拆而来,聚众斗殴犯罪不仅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而且严重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由于本罪“聚众”的特点,参与人员多,危害性大,打击的重点是涉黑涉恶、护黄护赌护毒引发的双方或者多方群殴行为。对于因建房、土地权属、用水等民间纠纷引发的双方多人斗殴,中学生或者未成年人之间因为普通矛盾引发的群架,一般不按聚众斗殴对待,但是雇用打手或者纠集闲散人员斗殴的,应以聚众斗殴论处。《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聚众斗殴的条目不存在以聚众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所以B错误。(3)《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本案中受伤的人员仅达到轻微伤所以C错误。(4)《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结伙斗殴的条目,结伙斗殴的话应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不存在以结伙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所以D错误。综上,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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