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单选题
数学公式宜编排在提及该数学公式的相应条文附近。当数学公式多且所占篇幅较大时,也可集中排在标准条文之后。
单选题
应使用适当的能愿动词或句型(见第二十章第一条)提及数学公式。提及的条文以句号结尾,不以冒号结尾。如为需要遵守、履行或符合的数学公式,应规范性提及,写作“应按照式(X)”“应符合式(X)”。如为参看的数学公式,应资料性提及, 写作“见式(X)”“参见式 (X)”“如式(X)”。
单选题
数学公式中表示变量的符号应用斜体,例如,S(面积)、V(体积)、t(时间)、ω(角速度); 数学运算符号应采用正体, 例如: min、max、ln、sin、cos、\frac {dx}{dt}。
单选题
一项标准中同一个符号不宜代表不同的量,可用下标区分表示相关概念的符号。
单选题
数学公式可进一步细分[例如将数学公式“(2)”分为“(2a)”和“(2b)”等]。
单选题
正文中的数学公式编号应从前言开始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图和表编号有关。每个附录中的数学公式的编号应重新从 1 开始,应在阿拉伯数字编号之前加上表明附录顺序的大写英文字母,字母后跟下脚点,例如“(A.1)”“(A.2)”。
单选题
应使用带圆括号从1 开始的阿拉伯数字对数学公式编号。
单选题
数学公式是标准内容的一种表述形式,当需要使用符号表示量之间关系时宜使用数学公式。
单选题
当某一条款下连续提及多个表时,宜集中编排条款内容之后再连续编排多个表。
单选题
多个单独编号的表可并排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