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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为了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商业银行可通过对理财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拆分后的理财产品。
单选题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应当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单选题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在销售文本中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
单选题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不需要计提操作风险资本。
单选题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本行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
单选题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理财产品与其代销的金融产品相分离,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单选题
商业银行只能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
单选题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由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负责。
单选题
商业银行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显著位置列明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编码,并提示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单选题
商业银行可以先发行理财产品,但需在发行后3日内登录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