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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中指出,供电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确定电网投资界面,特殊情况下,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适当缩小“零投资”服务用户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规定,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客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程过程办电时间,减至25个工作日内送电。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中指出,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用电报装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电企业不得加以限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提出,2020年底前,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3个环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电企业可以要求用户签定申请用电承诺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提出,为加强配电网和农网规划建设。各供电企业要加大投资力度,科学制定配电网和农网建设投资方案,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持续提升供电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规定,并行推进业务流程,提前做好启动送电准备工作,按照验收、装表、送电“三位一体”原则,同步协助客户办结合同签订、费用结算等送电前置手续。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中指出,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不得以各种名义对企业实施拉闸断电。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2022年底前,须将直辖市中心区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个小时以内。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中指出,对于居民用户和低压非居民用户要确保做到办电“零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