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投标报价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少于8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苏建规字1号文综合评估报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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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不予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可自行确定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人可以视项目情况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规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应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