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 )。
答案解析
解析:
当然,我会尽力帮助你理解这道题目。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关于评标报告的要求。这个规定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所以评标报告的内容应当详尽且准确。
选项A: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这是必须记载的内容,因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直接关系到评标过程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如果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不公开,那么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选项B:授标建议。这个选项可能让人有些困惑。实际上,评标报告应当记载的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建议,而不是最终的授标决定。授标建议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的,但它本身并不等同于最终的授标结果。
选项C: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这是评标报告必须包含的内容之一。通过记录投标人的排序,可以清晰地展示各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的表现和排名。
选项D: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在评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事项。这些事项的纪要对于确保评标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现在,让我们通过一个生动的例子来加深理解。假设你正在参加一场学校的辩论比赛,评标委员会就是你的老师。你的表现、你的论点、你的反驳,以及任何需要澄清的地方,都应该是老师记录在评标报告中的内容。这样,其他人(比如其他学生或家长)可以清楚地看到你的表现,而你的排名(即排序)也会被记录下来。
所以,根据这个例子和我们的分析,正确答案是ACD。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授标建议虽然重要,但它并不是评标报告必须记载的内容。
相关知识点:
评标报告记载 关键内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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