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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醒目标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以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出入口、围墙、围挡,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宿舍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1132—2014),生活区应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消防责任人。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保卫工作。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电动自行车需在生活区进行充电的,项目部应在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