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48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聘任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未按规定任命临时负责人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罚款。
48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48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罚款。
480.被许可人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或者其他行政许可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 )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79.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相关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或者申请其他行政许可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78.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 )罚款。
477.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罚款。
476.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除同一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之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外,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 )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
475.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限于通过( )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474.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