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2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主要要求,使用应急窗时,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的装置;或采用自动破窗装置;或在车窗玻璃上方中部或右角标记有直径不小于50mm的圆心击破点标志,并在每个应急窗的邻近处提供一个应急锤以方便地击碎车窗玻璃,且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应急窗开启装置及报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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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车长大于或等于5米的小微型载客汽车,车辆行李区纵向长度应。
3.1.15《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技术规范》规定:拖拽式轻型清障车的托牵质量应大于等于kg; 平板式轻型清障车的额定载质量(最大托举质量与平板最大装载质量之和)应大于等于kg。
3.1.14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以协助办理注册登记。
3.1.13机动车查验音视频资料应当保存以上,业务大厅、专用库房等相关场所的视频资料应当保存半年以上。
3.1.12对不符合工信部联通装〔2022〕3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在产产品,()起,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其中,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
3.1.11小微型载客汽车总长度大于等于5000mm时,车辆行李区纵向长度应小于等于()mm。
3.1.10“小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顶外覆盖件(覆盖在车身骨架表面上的车顶结构件,不包括行李架、天线等车顶结构件上的附件)最大离地高度大于或等于()mm车长小于()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人,单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3.1.9小微型载客汽车的车辆长度应小于等于()mm
3.1.8轻型自卸式货车后轮应采用单胎结构,车辆总长度应小于等于()mm。
3.1.7轻型货车货厢内部宽度应不大于()mm(自卸式货车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