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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不准直接、间接或变相为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但为了方便客户,可以为客户介绍相应名单,供其自由选择。
《国家电网公司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规定:对于涉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的业扩报装项目,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确保客户按期通电。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根据客户意向接电时间及施工进度,协调确定停(送)电计划,优先采取不停电作业的方式完成送电。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与客户签订供用(购售)电合同及相关协议时,应将重要条款向客户说明、确认。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可理解为:“零证办”“一证办”“刷脸办”等业务受理,都属于“容缺受理”。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根据办电实际进度,在系统中同步流转业务工单,如实记录办电时间节点,不得“体外循环”。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客户办电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业务办理受阻的,应明确告知客户,责任在于第三方,要求客户与第三方自行沟通解决。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在办电过程中确因客户原因无法继续进行的,与客户充分沟通后终止流程即可。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在业扩办电服务过程中,对容缺受理的客户,及时联系客户,告知客户需补充提交的资料清单,请客户及时将需补充提交的材料送到营业厅。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业扩办电服务过程中,不准违规在验收接入环节向客户收取类似环境监测费、低压电缆试验费、调试费等国家明令取消的名目费用,或自立材料费、手续费等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