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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符合恢复计划启动标准的,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有权人批准,可启动实施恢复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自批准启动实施的12小时内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首次制定恢复计划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下一年度8月底前,将恢复计划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报送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恢复计划未获认可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自收到恢复计划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意见。
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各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相关债务情况、募投项目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情况、风险揭示以及对投资者做出购买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转股协议存款未转股或转股后结余部分,在转股协议存款存续期内,注资行社按照原额度计提利息,并按照专项债券发行公告约定的计息日支付利息。
甘肃省人民政府发行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专项债券,向被注资农信行社属地人民政府转贷专项债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