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魏某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B、 魏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C、 魏某构成绑架罪
D、 对魏某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A、 魏某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B、 魏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C、 魏某构成绑架罪
D、 对魏某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B. 骗取出境证件罪
C. 偷越国(边)境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嫌疑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7号)第八条之规定,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等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嫌疑人组织50人偷越国(边)境,属于人数众多,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较重,故选A。
A. ”四个自信”
B. ”十个明确”
C. ”十四个坚持”
D. ”十三个方面成就”
解析:解析: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因此本题选BCD。
A.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 污染环境罪
C.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D. 包庇罪
解析:解析:选项C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其他选项无法律依据。
A. 张某(16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的6个月内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5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解析:解析: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A.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B.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构成盗窃罪
D. 构成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解析: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略
A. 人民民主专政
B. 工人阶级领导
C. 公有制
D. 中国共产党领导
解析:解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所以选D
A. 在监视居住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该人大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律师甲见面,商谈拟委托律师甲作为辩护人事宜,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C. 对李某监视居住的执行,由李某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
D. 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会见,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A. 汪某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
B. 刘某虐待其父致死
C. 某私企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经手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D. 杨某,水利局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
解析:解析:A、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自诉案件。D、玩忽职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