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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和申请资料,各供电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压减现有用电报装环节,可以保留低压用户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环节
为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牵头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出台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
鼓励实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实现网格化全过程跟进。
2020年底前,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工作日以内。
各供电企业作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责任主体,要对标先进,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围绕提升办电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文件时,提前一天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供电企业要将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同步、同对象公布到位,保障用户知情权。
为降低办电成本,规范用电报装收费,对于居民用户和已承诺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要确保做到办电“零投资”。
为降低办电成本,优化接入电网方式,各供电企业要逐步将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居民用户和()用户红线(含计量装置)。
为降低办电成本,优化接入电网方式,鼓励推广临时用电的租赁共享服务,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用户临时用电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