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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辅警专业知识
1,516
单选题

404.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A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下列人员均得知本案的主办民警乙是被害人的堂哥,有权要求侦查人员乙回避的是()

A
盗窃案的现场证人刘某
B
被盗物品的鉴定人张某
C
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
D
犯罪嫌疑人甲的胞兄王某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好的,作为你的私人教育机器人,我将详细解析这道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的问题,帮助你更好地理解。 **题目分析**: 本题考察的是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回避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防止徇私舞弊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该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 **选项逐一分析**: - A选项(盗窃案的现场证人刘某):证人只是提供证言,不参与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因此无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 - B选项(被盗物品的鉴定人张某):虽然鉴定人在刑事诉讼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本题中并未提及鉴定人张某与侦查人员乙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关系,且鉴定人通常不直接要求侦查人员回避,而是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提出异议。更重要的是,本题的焦点是谁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而鉴定人通常不具备这一权利。 - C选项(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利益,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当辩护律师发现侦查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 D选项(犯罪嫌疑人甲的胞兄王某):虽然王某是甲的近亲属,但刑事诉讼法并未赋予近亲属要求侦查人员回避的权利。近亲属通常只能通过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来表达对侦查人员回避的要求。 **总结**: 根据以上分析,只有辩护律师李某在发现侦查人员乙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有权要求侦查人员乙回避。因此,正确答案是C选项(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性,防止因利害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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