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95.受诫勉谈话或党纪处分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具体分析、慎重对待、从严把握。受诫勉谈话未满6个月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可根据不同情形予以掌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一般不能新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继续提名的也要根据不同情形从严掌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不能新提名、也不能继续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代表、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涉及具体人选,可由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和上述原则意见,根据代表、委员人选考察情况,综合考虑其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参照上述原则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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