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2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2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也可以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2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12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4、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12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22、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直接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21、 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120、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119、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