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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做出的)。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做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求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做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做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郝某对1000元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
120.贾某系残疾人,身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直依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21年1月1日,贾某向其所在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一套廉租房,与市房管局签订了租赁合同。2021年3月1日,贾某入住廉租房,同时市房管局停发给贾某的租房补贴。入住后,贾某发现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独自一人交通不便,于2021年4月1日搬回姐姐家,该廉租房闲置。2021年11月1日,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贾某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该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市房管局拥有廉租房的备用钥匙)。2018年1月1日,市房管局恢复向其发放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18年2月,市房管局公布了新一批廉租房房源,新廉租房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有电梯。贾某于2018年3月1日申请参加新一批廉租房摇号,但市房管局没有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认为其曾经严重违反廉租房使用规定,无权再次参加廉租房摇号。贾某不服,向有关部门上访。市有关部门认定贾某为无理上访。为遏制贾某上访,2018年10月,民政部门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贾某申请要求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民政部门回复必须中止上访才能发放。贾某因生活费无着落,无力继续上访,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2018年11月,贾某分别起诉市房管局和民政部门,贾某诉房管局一案中,贾某要求市房管局补发2021年4月至12月的租房补贴,同时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贾某诉民政部门一案中,贾某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因违法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其带来的损失。贾某诉民政部门行政诉讼一案,如果贾某和民政部门均同意进行调解,能否适用调解?( )
119.贾某系残疾人,身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直依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21年1月1日,贾某向其所在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一套廉租房,与市房管局签订了租赁合同。2021年3月1日,贾某入住廉租房,同时市房管局停发给贾某的租房补贴。入住后,贾某发现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独自一人交通不便,于2021年4月1日搬回姐姐家,该廉租房闲置。2021年11月1日,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贾某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该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市房管局拥有廉租房的备用钥匙)。2018年1月1日,市房管局恢复向其发放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18年2月,市房管局公布了新一批廉租房房源,新廉租房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有电梯。贾某于2018年3月1日申请参加新一批廉租房摇号,但市房管局没有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认为其曾经严重违反廉租房使用规定,无权再次参加廉租房摇号。贾某不服,向有关部门上访。市有关部门认定贾某为无理上访。为遏制贾某上访,2018年10月,民政部门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贾某申请要求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民政部门回复必须中止上访才能发放。贾某因生活费无着落,无力继续上访,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2018年11月,贾某分别起诉市房管局和民政部门,贾某诉房管局一案中,贾某要求市房管局补发2021年4月至12月的租房补贴,同时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贾某诉民政部门一案中,贾某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因违法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其带来的损失。假设经过审判,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2018年10月最低生活保障金2800元,人民法院能否在本案行政诉讼判决中直接判被告民政部门支付28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原告?( )
118.贾某系残疾人,身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直依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21年1月1日,贾某向其所在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一套廉租房,与市房管局签订了租赁合同。2021年3月1日,贾某入住廉租房,同时市房管局停发给贾某的租房补贴。入住后,贾某发现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独自一人交通不便,于2021年4月1日搬回姐姐家,该廉租房闲置。2021年11月1日,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贾某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该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市房管局拥有廉租房的备用钥匙)。2018年1月1日,市房管局恢复向其发放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18年2月,市房管局公布了新一批廉租房房源,新廉租房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有电梯。贾某于2018年3月1日申请参加新一批廉租房摇号,但市房管局没有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认为其曾经严重违反廉租房使用规定,无权再次参加廉租房摇号。贾某不服,向有关部门上访。市有关部门认定贾某为无理上访。为遏制贾某上访,2018年10月,民政部门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贾某申请要求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民政部门回复必须中止上访才能发放。贾某因生活费无着落,无力继续上访,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2018年11月,贾某分别起诉市房管局和民政部门,贾某诉房管局一案中,贾某要求市房管局补发2021年4月至12月的租房补贴,同时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贾某诉民政部门一案中,贾某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因违法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其带来的损失。假设在贾某诉市房管局收回廉租房决定行政诉讼活动中,双方就贾某到底是何时搬出廉租房的事实发生争论,贾某主张自己没有连续6个月不在廉租房内实际居住,自己是在廉租房和其他住房轮流居住,市房管局则主张贾某存在连续6个月不在廉租房内实际居住的事实,对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
117.贾某系残疾人,身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直依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21年1月1日,贾某向其所在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一套廉租房,与市房管局签订了租赁合同。2021年3月1日,贾某入住廉租房,同时市房管局停发给贾某的租房补贴。入住后,贾某发现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独自一人交通不便,于2021年4月1日搬回姐姐家,该廉租房闲置。2021年11月1日,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贾某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该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市房管局拥有廉租房的备用钥匙)。2018年1月1日,市房管局恢复向其发放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18年2月,市房管局公布了新一批廉租房房源,新廉租房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有电梯。贾某于2018年3月1日申请参加新一批廉租房摇号,但市房管局没有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认为其曾经严重违反廉租房使用规定,无权再次参加廉租房摇号。贾某不服,向有关部门上访。市有关部门认定贾某为无理上访。为遏制贾某上访,2018年10月,民政部门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贾某申请要求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民政部门回复必须中止上访才能发放。贾某因生活费无着落,无力继续上访,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2018年11月,贾某分别起诉市房管局和民政部门,贾某诉房管局一案中,贾某要求市房管局补发2021年4月至12月的租房补贴,同时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贾某诉民政部门一案中,贾某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因违法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其带来的损失。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贾某承租的但实际上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的行为是否合法?( )
116.贾某系残疾人,身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直依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21年1月1日,贾某向其所在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通过摇号取得了该市一套廉租房,与市房管局签订了租赁合同。2021年3月1日,贾某入住廉租房,同时市房管局停发给贾某的租房补贴。入住后,贾某发现该住房位置偏远、地处山坡、独自一人交通不便,于2021年4月1日搬回姐姐家,该廉租房闲置。2021年11月1日,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贾某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该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市房管局拥有廉租房的备用钥匙)。2018年1月1日,市房管局恢复向其发放低收入者租房补贴。2018年2月,市房管局公布了新一批廉租房房源,新廉租房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有电梯。贾某于2018年3月1日申请参加新一批廉租房摇号,但市房管局没有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认为其曾经严重违反廉租房使用规定,无权再次参加廉租房摇号。贾某不服,向有关部门上访。市有关部门认定贾某为无理上访。为遏制贾某上访,2018年10月,民政部门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贾某申请要求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民政部门回复必须中止上访才能发放。贾某因生活费无着落,无力继续上访,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2018年11月,贾某分别起诉市房管局和民政部门,贾某诉房管局一案中,贾某要求市房管局补发2021年4月至12月的租房补贴,同时通过其参加廉租房摇号的资格审查;贾某诉民政部门一案中,贾某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因违法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其带来的损失。2021年12月1日,市房管局直接派人进入贾某承租的但实际上无人居住的廉租房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属于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 )
115.某市一宾馆于某日发生火灾,一名员工在扑救火灾中被严重烧伤。经消防救援机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当晚住宿客人王某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所致。根据宾馆申报,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了损失核定,核定结果为:烧毁房屋设施造成损失28.5万,灭火中水渍造成损失3万元。另外,受伤员工住院医疗费达5.6万元。据查证,火灾发生时,酒店内部消防设施因停用没有发挥作用。此宾馆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从未对其进行过检查,如果火灾损失已经达到当地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该宾馆有关责任人是否涉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
113.某市一宾馆于某日发生火灾,一名员工在扑救火灾中被严重烧伤。经消防救援机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当晚住宿客人王某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所致。根据宾馆申报,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了损失核定,核定结果为:烧毁房屋设施造成损失28.5万,灭火中水渍造成损失3万元。另外,受伤员工住院医疗费达5.6万元。据查证,火灾发生时,酒店内部消防设施因停用没有发挥作用。如果此次火灾损失已经达到了下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王某的行为涉嫌( )
112.某市一宾馆于某日发生火灾,一名员工在扑救火灾中被严重烧伤。经消防救援机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当晚住宿客人王某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所致。根据宾馆申报,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了损失核定,核定结果为:烧毁房屋设施造成损失28.5万,灭火中水渍造成损失3万元。另外,受伤员工住院医疗费达5.6万元。据查证,火灾发生时,酒店内部消防设施因停用没有发挥作用。王某在此次火灾中应负( )。
111.某市一宾馆于某日发生火灾,一名员工在扑救火灾中被严重烧伤。经消防救援机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当晚住宿客人王某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所致。根据宾馆申报,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了损失核定,核定结果为:烧毁房屋设施造成损失28.5万,灭火中水渍造成损失3万元。另外,受伤员工住院医疗费达5.6万元。据查证,火灾发生时,酒店内部消防设施因停用没有发挥作用。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为(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