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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根据情况可以变更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班成员安全责任:
a)熟悉告知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专责监护人安全责任: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
工作许可人安全责任:
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责任: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责任:
a)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和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