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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赔偿义务机关。
民警张某在巡逻途中遇见酒后滋事的王某。王某对张某进行挑衅,张某被激怒,使用枪支将王某击倒并致其残疾。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当对王某进行赔偿。
按照A市政府的部署,A市公安局、工商局与文化局三家单位联合对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在检查到陈某经营的个体书摊时,发现其正在出售宣扬暴力的影碟,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这些影碟。文化局吊销了陈某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商局吊销了陈某的个体营业执照。如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对陈某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陈某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自行消失。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违法嫌疑人刘某在派出所内被询问时态度恶劣,并大吵大嚷,民警便踹了刘某一脚,致刘某跌倒,头撞在暖器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本案中,刘某未成年的女儿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黄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在讯问过程中,因被民警辱骂,遂咬舌以抗拒讯问。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黄某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吸食毒品的郑某为逃避处罚,在被公安机关送往羁押场所的途中,趁民警不备,偷偷将车内遗落在座椅上的一只圆珠笔吞下,造成胃穿孔。公安机关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