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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舱逗留期间,驾驶舱内机组人员不得低于2人,飞行机组若只有2人,且其中一人因生理需求离开驾驶舱时,需指派一名客舱乘务员进入驾驶舱,驾驶舱门口应当至少有一名航空安全员或乘务员值守
A类清舱程序为:客舱乘务员通知全部旅客将手提行李及随身物品带下飞机,地面服务人员引导全部旅客下机。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如机组失能),客舱相关机组人员才可以通过输入密码打开驾驶舱门。
扰乱行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包括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和扰乱秩序的行为。
客舱乘务员不得擅自操作驾驶舱内任何仪器设备及跳开关。
航班关舱门后短时间等待(未达到 1 小时),旅客提出终止行程应启动A类清舱。
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返航、备降后,旅客提出终止行程应启动B类清舱。
机组间接获悉爆炸物处置程序搜查时应按照从前至后、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进行,在已搜查而
未发现可疑爆炸物的地方都应清楚地标上记号,以避免工作重复或漏查。
在飞行过程中,客舱机组发现机上有可疑爆炸物品时,应立即报告乘务长和航空安全员。报告内容尽可能包括:有关爆炸物的位置、外观、体积、类型及引爆机构等。
机组空中发现爆炸物经鉴别确定后将可疑爆炸物品移至机上受爆炸危害程度最轻的位置(右后服务舱门应急滑梯支架上),并在该物品上放置湿毛毯、枕头,以减轻爆炸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