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69.犯罪嫌疑人吐某自制了大量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大肆传播,并多次在公共场所煽动对中国政府驻外机构和人员实施恐怖活动。同时,吐某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关于该案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安机关在封存阿某作案用的手机时,可以不作笔录,但应当记录手机的封存状态
B
公安机关立案前调查吐某恐怖活动嫌疑时,可以对其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C
吐某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D
吐某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和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分析这道题目。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这道题目考察的是有关恐怖主义犯罪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知识点。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每个选项,并用一些生动的例子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
### 选项A:公安机关在封存阿某作案用的手机时,可以不作笔录,但应当记录手机的封存状态
**错误之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进行任何证据保全措施时(包括封存手机),公安机关必须制作详细的笔录,记录下所有操作过程。这是因为,笔录是确保程序合法性和证据真实性的关键文件。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场足球比赛中的裁判报告,记录了比赛过程中发生的每一个重要事件,以保证比赛结果的公正性。
### 选项B:公安机关立案前调查吐某恐怖活动嫌疑时,可以对其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正确原因:**
这一选项描述的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恐怖活动嫌疑人时可以采取的一系列合法措施。这些措施有助于收集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和生物特征,以便于后续的侦查工作。例如,提取指纹就像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一样,是为了锁定犯罪嫌疑人。
### 选项C:吐某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正确原因:**
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通过网络进行,因此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都属于电子数据范畴。就像我们在网上购物时留下的记录一样,这些数据都是重要的证据来源。
### 选项D:吐某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和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正确原因:**
根据题干描述,吐某不仅制作并传播了大量宣传恐怖主义的视频,还在公共场所煽动他人实施恐怖活动,并强迫他人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这些行为分别构成了两个独立的罪名。就好比一个人既偷了东西又打了人,需要分别承担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责任。
综上所述,只有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它忽略了在封存手机时必须制作笔录这一法律规定。因此,正确答案是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