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者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者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入场销售者提供包括批发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摊位信息、联系方式等项目信息的统一销售凭证。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入场销售者提供包括批发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摊位信息、联系方式等项目信息的统一销售凭证。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乡镇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