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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2.32. 本地通信调试时,工作班成员应注意抄录、核对终端抄读的数据是否与主站系统显示数据一致。()
单选题
3.2.31. 简易型采集器抄收和暂存电能表数据,并实现最终数据上传。
单选题
3.2.30. 全载波方式和485方式(半载波)方式在同一台区内不可以混装.
单选题
3.2.29. 采集器故障、集中器故障、集中器通讯模块故障可以进行现场更换。
单选题
3.2.28. 集中抄表终端是对低压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的设备,包括集中器、采集器和电能表。
单选题
3.2.27. 运行状态为调试、电表数不为0的终端就可以进行投运操作。()
单选题
3.2.26. 运行的终端换表可到终端调试中“集抄终端调试”页面进行操作。()
单选题
3.2.25. 在电能表电源断电的情况下,所有与结算有关的数据应至少保存5年,其它数据至少保存2年。
单选题
3.2.24. 智能电能表RS485接口通信速率可设置,缺省值为2400Mbps。
单选题
3.2.23. 在非通信状态下,II型集中器消耗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15VA、有功功率应不大于10W;I型集中器和采集器消耗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5VA、有功功率应不大于3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