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
B、 期限的到来会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也称为终期
D、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可预知的
答案:ABD
解析:解析:(1)选项A: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也可以是一个不确定的日期,但无论是不是一个确定的日期,必然会到来。(2)选项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届至时,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延缓期限也称为“始期”。(3)选项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由于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所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确定的、可预知的。
A、 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
B、 期限的到来会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也称为终期
D、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可预知的
答案:ABD
解析:解析:(1)选项A: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也可以是一个不确定的日期,但无论是不是一个确定的日期,必然会到来。(2)选项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届至时,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延缓期限也称为“始期”。(3)选项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由于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所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确定的、可预知的。
A. 张某只能请求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 张某只能请求甲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 张某有权请求甲商场同时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 张某有权请求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A. 王某应通知张某奶牛已提存一事
B. 自提存时起,该奶牛若意外死亡,王某不承粗责任
C. 提存期间,奶牛所产的奶归提存部门所有
D. 提存期间,该奶牛的饲养费用由张某负担
解析:解析: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A.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会受到和解协议的影响
B. 破产和解是强制和解,和解协议由法定多数表决即可通过,部分不同意的债权人也要受协议拘束
C.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破产管理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
解析:解析:(1)选项A: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2)选项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3)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解析: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选项C正确。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选项D错误。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与连带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没有任何关系。
A. 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 最近2年一直住在上海的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 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 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解析:解析:《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选项A是外国驻华外交人员,不当选。选项B是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当选。选项C是境外机构在“境外”的外汇收支,不当选。选项D中外国人是“短期旅行”,没有“连续居住满1年”,不是“境内个人”,也不是在“境内”的外汇收支,不当选。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B. 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C. 丙可凭借基础关系要求乙对票据付款
D. 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解析:解析: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持票人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选项A正确。凭基础关系要求付款,是民法上的利益返回请求权,并不是票据法上规定的付款请求权。选项C要求对票据付款的说法错误。
A. 法国企业A企业
B.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刘先生
C. 定居日本的中国公民张女士
D. 海南企业B企业
解析:解析:(1)选项B: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C: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 维修费2000元应由甲公司承担
B. 甲公司无权在租赁期限内单方决定调高租金
C. 甲公司在租期内将房屋出卖应征得乙的同意
D. 甲公司出卖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1)选项A: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选项B: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有效,出租人不得单方决定调高;(3)选项CD: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除法定特殊情形外,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A. 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 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 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 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解析:解析: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以及法定特别优先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正确。
A.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
B. 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C.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D. 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解析:解析:选项BC: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括其他法要素,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并非一一对应,二者不能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