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9.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订购一批货物双方约定甲公司先支付货款,一周后乙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未在约定期那限付款,却请求乙公司先交付货物。对于甲公司的请求,乙公司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后履行抗辩权
C
先诉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即在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先交付货物。这是因为在合同中约定了先付款后交货的条件,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乙公司有权拒绝先交付货物。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相关知识点:
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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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