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C、
D、
E、
F、
G、
H、
I、
J、
答案:B
解析: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A、正确
B、错误
C、
D、
E、
F、
G、
H、
I、
J、
答案:B
解析: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A. 通告
B. 公告
C. 决定
D. 通报
解析:解析:A项正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题干描述事件为一定范围内告知群众的事件,适合用通告行文。B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C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D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故正确答案为A。
A. 发展中国
B. 发展马克思主义
C. 发展社会主义
D.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解析:解析: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党章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即对内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自觉地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放,即对外开放,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符合当今时代的特征和世界发展的大势,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A. 死刑
B. 罚金
C. 驱逐出境
D. 没收财产
解析:解析:驱逐出境属于公安机关执行。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在法定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故表述错误。
A. 罚金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驱逐出境
E.
F.
G.
H.
I.
J.
解析: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A. 受贿罪
B. 挪用公款罪
C. 挪用资金罪
D. 贪污罪
解析:解析:某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具有特殊身份,若管的是国家的钱则是公职人员,其将一万元公款用于投资自己的奶茶店,即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构成挪用公款罪。【选 B】
A. 召开地点是延安
B. 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
C. 克服了党内的错误思想
D. 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最后一次代表大会
解析:解析:A项正确,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B项正确,中共七大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这条政治路线阐明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是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阐明了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要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阐明了加强党的领导是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C项正确,中共七大总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20多年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正确的路线、纲领和策略,克服了党内的错误思想,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于中国民主革命的发展规律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从而使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D项正确,中共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极其重要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代表大会,为党领导人民去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深厚基础。
A. 甲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4年又犯故意伤害罪
B. 乙犯分裂国家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10年又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C. 丙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7年又犯抢劫罪
D. 丁17岁时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第3年又犯抢劫罪
解析:解析:A 项: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不符合”2 故意”,不能认定为累犯,排除。B 项:前后两罪都是”国恐黑”之一,构成特殊累犯,当选。C 项:已经过了 7 年,时间间隔超过 5 年,不认定为一般累犯,排除。D 项:17岁是未成年,不构成累犯,排除。【选 B】
A. 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搜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 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 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 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临死之前写在地上的一组数字
解析:解析:A、D两项正确,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搜集的笔记本中的内容,以及被害人临死之前写在地上的一组数字都属于书证。B项错误,账册的笔迹是外在特征,属于物证。C项错误,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属于证人证言。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故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