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 累犯
C、 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D、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非题。C 项:减刑针对四类主刑,罚金属于附加刑,当选。【选 C】
A、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 累犯
C、 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D、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非题。C 项:减刑针对四类主刑,罚金属于附加刑,当选。【选 C】
A. 任务
B. 权限
C. 宗旨
D. 职责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故本题答案为 D。
A. 敲诈勒索罪
B. 抢劫罪
C. 招摇撞骗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为了骗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招摇撞骗罪。【选 C】
A.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 四项基本原则
C. 马克思主义
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解析:习总书记在《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故正确答案为A。
A. 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管辖
B. 刑事案件一般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C.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D. 集团犯罪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解析:解析:A 项:职务犯罪由监委管,排除。B 项:刑事案件一般犯罪地由 公安机关管辖,排除。C 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特殊必要情况才会由主要犯罪地管辖,排除。D 项: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管国、恐、外、经、集、跨,当选。
A. 丙可以向甲请求赔偿
B. 丙可以向乙请求赔偿
C. 甲赔偿后,有权向乙追偿
D. 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甲存在过错
解析:解析:考查饲养动物的损害责任,属于第三人过错。A、B、C项:可以找狗主人甲赔偿,也可以找第三人乙赔偿,狗主人甲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乙追偿,当选。D项:甲作为狗主人应当赔偿,甲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排除。
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B.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C.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D.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解析:解析:A项错误,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说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也是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发生的。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B项错误,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的根本任务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认识的最终目的是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去指导实践。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C项正确,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中有需要推动了认识的产生和发展。题干中”社会一旦有技术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表明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发展,体现的哲学原理是实践是认识的动力。D项错误,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然而单从主观方面或客观方面都无法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实践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能够把主观的东西变成客观的东西,从而使人的认识与认识指导下的结果能够进行对照。实践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故正确答案为C。
A. 法院定罪原则
B.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C.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原则
D.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解析:解析:A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题干中表述的含义没有体现法院定罪原则。B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题干中表述的含义没有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原则。C项正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原则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题干表述的含义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原则相符。D项错误,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告知并为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不得利用职权侵犯和剥夺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题干中表述的含义没有体现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故正确答案为C。
A. 文化素质
B. 学历高低
C. 家庭条件
D. 考试成绩
解析:解析: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人民警察的录用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样,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竞争原则,报考者能否被录用,取决 于本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考试成绩。故本题答案为 D。
A.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甲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乙,仍然享有选举权
B. 已满 20 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丙没有选举权
C. 丁被拘留,因人不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D. 戊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权
解析:解析:A 项:”国无死”应当剥夺,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无期或死刑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排除。 B 项:选举条件中没有要求精神状况,丙有选举权,只是投票时根据精神情况不列为选民,是有权限行,有权利但限制行使,排除。 C 项:和自由无关,拘留包括行政拘留(不是犯罪,是行政法上的制裁,关进拘留所几天,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司法拘留(扰乱司法庭审秩序,法警会把相应的人拘留起来,不是犯罪,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涉嫌犯罪,掌握部分犯罪证据,然后控制起来收集证据,看逮捕还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是暂时控制起来的手段,未定罪),不影响选举权的资格,排除。 D 项: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选举权,当选。【选 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系统所进行的指挥调度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下达领导指令,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接收报警、报案,对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指挥、处置与救助等。接收”110”报警是一项公安指挥工作。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刑事执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保卫工作、警卫工作、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科技工作、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等。故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