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 )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无兽药证生产,严重情形处理
相关题目
17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 )的罚款。
17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的罚款。
170.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 )的罚款。
169.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 )的罚款。
168.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 )的罚款。
167.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消毒技术规范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 )的罚款。
166.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违法所得的,由(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65.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 )的罚款。
164.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的罚款。
163.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 )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