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逾期没有办理展期,毕业后第二年办理延期的学生,其毕业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财政不再补贴。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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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经费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学生无需继续按照还款计划,将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经办银行。
韦同学毕业后应征入伍获学费补偿24000元,而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0000元,因现在家庭生意周转存在困难,向学校提出先还贷款10000元,剩余14000元发给学生用于救急,以后赚钱了个人再还贷款本息。
对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
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应实行分期补偿。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偿还。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报名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被部队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收回。
被部队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