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15年9月25日,自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并于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湖北省恩施州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利川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利川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市长出庭应诉。通过庭审,经法官辨法析理及被告积极举证质证,并与对方当事人真诚沟通下,原告当庭向法庭提交了书面撤诉申请。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修改我国《行政诉讼法》,其中增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该案是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下哪项内容?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行政应诉记
相关题目
176.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7.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8.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9.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80.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1.某县工商局在受理周某的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对此,由县政府责令其改正。
18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3.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4.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185.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